| 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用于蝇、蚊的防治,将本品按上述用药量稀释后,于其出没之处进行滞留喷洒。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三重作用。可用于家庭、旅馆及仓库等室内场所的蚊子、苍蝇害虫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1.对人、畜有毒,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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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如果吸入者无自主呼吸,则需进行人工呼吸。 5.误服:请勿引吐,携带标签,立即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如果误服者无自主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实施人工呼吸时,请使用“口对鼻”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人工呼吸。解毒剂:阿托品(Atropine),解磷定(PAM)或双复磷(Toxogonin)。解毒剂的使用应遵医嘱。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和种子及动物饲料存放在一起。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