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用于蝇、蜚蠊(蟑螂)的防治,将本品按上述用药量稀释后,于出没之处进行滞留喷洒。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三重作用。可用于家庭、旅馆、及仓库等室内场所的苍蝇、蟑螂等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1.对人、畜有毒,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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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