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稻飞虱、叶蝉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并兼有一定的胃毒、熏蒸作用。对稻飞虱、叶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5、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
2.如不慎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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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