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2-4叶期,施药前排干田水,施药后1-2天复水,保持水层3-5天; 2.茎叶喷雾,每季作物最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芳氧苯氧丙酸类与肟酯类除草混剂,本品经茎叶吸收,通过维管束传导至生长点,达到除草效果,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能有效防除水稻田稗草、双穗雀稗,鸭舌草,异型莎草,水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2.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后及时彻底清洗药械,废弃物切勿污染水源或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2.误食∶立即饮用一杯或两杯水,用一只手指按住咽喉的后面部位,引吐。任何时候,不要试图让失去知觉的人呕吐或通过口部为其喂食。并请立即带标签就医。
3.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 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 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效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