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时,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表面。
2、一般杂草施药后7-10天见效。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2、喷雾时要均匀,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
3、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后,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2、误食本品应携此标签将病人立即送医,无专门解毒药,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