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稻飞虱:建议在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避开水稻扬花期),亩兑水45-60公斤,对植株均匀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新一代高活性、低毒新烟碱类农用杀虫剂,对新烟碱受体具有拮抗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甘蓝蚜虫。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在使用本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本品过程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蜜蜂、家蚕等生物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风险高,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开花作物花期、蜜源期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稻扬花期禁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过的空包装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用容器内。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