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移栽后4-6天(南方)、5-10天(北方),稻苗扎根后,稗草萌发至2叶期时拌细土(或沙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野燕麦、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杂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水稻田除草,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用本品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施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3、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并就医。吸入: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就医。误服:送医院急救,阿托品和解磷定是解毒药,用药后要检测呼吸、肾脏、中枢神经和血红细胞数。禁服肾上腺素,茶碱和氨茶碱衍生物等,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