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防治叶瘟等时于病害发生初期
开始施药,视病情发展情况每季作物共用药2-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保护性杀菌剂,能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孢子的产生,能迅速被作物吸收,抗雨水冲刷。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 注意事项 | 1、忌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2、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不超过破口后3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
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
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
1、药液溅到眼睛里和皮肤上,应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
2、发生中毒者应移至新鲜空气处用清水冲洗或催吐,目前尚无特
效解毒药,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