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飞虱害虫发生期,用本制剂兑水稀释均匀喷雾1-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广谱内吸性低毒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可有效解除害虫体内抗原,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害虫迅速致死。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能有效的防治水稻稻飞虱害虫。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低毒,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准则》,施药时要佩戴保护性衣物及用具,避免药剂接触眼睛、皮肤。施药后用肥皂清洗外露皮肤及药剂接触部位;2.请勿与铜制剂及碱性物质混用,以防分解;3.施药时应严格掌握用药量,全面喷施,防止出现漏喷现象;4.本品在养蚕处周围慎用,避免污染桑叶及蚕室环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域禁用,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5.农药包装严禁作为它用,应及时妥善处理,由指定部门回收破坏后高温处理或深埋;6.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用药次数为2次;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误服本品及中毒者应立即脱离中毒现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泻或携带此产品标签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