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2. 配制好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种子处理杀虫剂,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棉花苗期的棉蚜等刺吸式口器害虫。 |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4.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 5.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6.本品对蜜蜂和家蚕高毒。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7.建议与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就诊。5.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