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期用药,施药时应对甘蓝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
2.本品按亩用量兑水5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鱼、蜜蜂、家蚕等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周围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
3.施药后空瓶(袋)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
4.本品对眼有腐蚀性,使用本品注意劳动保护,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5.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溅到皮肤上,可用清水洗干净;溅入眼内,用大量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动处。仍有不适请立即就医。误服本品,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保持冷静立即携带本品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儿童不宜接触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在通风、阴凉、避光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确保不损坏、不泄露,防高温雨淋。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