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均匀喷雾,重点喷植株中下部,施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杂环类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破坏昆虫的新生表皮形成,干扰昆虫的正常生长发育,引起害虫死亡。具触杀、胃毒作用强,具有渗透性,不杀成虫,但可减少产卵并阻碍卵孵化。主要用于水稻飞虱防治。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施药后的田水不得
直接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