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蚜虫低龄幼虫盛发前施药1次,视虫情可进行第2次喷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其为烟碱脂酶受体的作用体,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本品为烟碱类和菊酯类成分复配剂,利用菊酯类负温度系数的特性,在低温期也有较好防效,内吸触杀双重作用。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对鱼、水蚤、藻类毒性高,禁止在鱼塘、河流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家蚕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及河塘等水体附近禁止使用,蚕室、桑园周围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