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玉米2-5叶期施用。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玉米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药液被根迅速吸收并通过木质部迅速传导,通过乙酰乙乳酸合成醇来阻止支链氨基酸,施用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4-5天坏死,20-25天植株死亡。 |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 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后6小时遇雨不影响效果。
6、遇特殊条件,如干旱高温、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7、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进行。
8、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期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9、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
10、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胡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剂。 |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医。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医。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不要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在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避免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