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用药时必须均匀喷雾保证枝叶正反面受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于甘蓝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复配杀虫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于甘蓝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本品属胃毒和触杀性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赤眼蜂及天敌放飞区禁用。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