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除柑桔园杂草,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喷雾。 2、一般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在施药后一星期产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一种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导到杂草枯死。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 3、稀释药剂时应使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 4、本产品不能储存在铁容器中。 5、使用本品后喷雾器应反复清洗以免再次使用时对作物产生药害。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耕等。 |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病人要是清醒可用埕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