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注:1.在棉铃虫低龄若虫盛发期开始用药;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害虫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止棉花棉铃虫。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限制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 2.用药后设置警示牌,施药30天后人畜方可进入施药区域;
3.施药时穿防护服、防毒口罩、手套等,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洗脸洗手; 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该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完后,要立即冲洗干净; 7.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药剂;
8.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茶花、玫瑰花对本品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9.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1.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2.中度中毒:剧烈呕吐、腹泻、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3.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中毒急救:1.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4.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道。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藏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