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一年生杂草5-7片叶,多年生杂草5-6片叶时,定向均匀喷雾,本剂没有土壤残效作用,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对植物无选择性,通过植物绿色茎、叶吸收进入体内,将杂草连根防除。对土壤中潜藏的种子和土壤微生物无不良影响。 |
| 注意事项 | 1.用清水配制,用浊水稀释会降低药效。2.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3.喷药时严防药液漂移到柑橘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4.喷药4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必须重喷。5.防除多年生杂草时,用药取上限。6.本剂不宜与其他除草剂混用。7.使用本品5天内勿除、放牧、翻地等。8.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9.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者就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以在活性炭中加山梨醇。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对铁、铝等金属有轻微的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远离儿童、火源、热源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