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按亩用制剂量
(100-160毫升)兑水50-75千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具有良好的效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操作规程,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后必须用清水洗手和洗脸。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和蜜蜂、家蚕毒害大, 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不利影响,蜜源作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该药对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应充分注意。
6.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7使用后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或惊厥、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按中毒轻重而定,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必须密封存放于远离火气之干燥阴凉处,远 离火源或热源。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