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时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死亡。击倒力强,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属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由于对蜜蜂的杀伤力大,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5.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 ,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对症治疗。
[1] 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
[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3]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4]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