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按制剂量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良好的杀虫效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产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不可他用,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等水源。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