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2-3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该药对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保护天敌。对鱼类等水生动物、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宝、桑园附近、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
4、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稀释好的药液最好一次用完。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用后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无力、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救: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可用用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导泻,清醒时可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应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