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秧田于秧针期至一叶一针期,本田于秧后7-10天每亩用灭线磷拌细5公斤,施药时力求均匀,以保证防效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无熏蒸和内吸作用。对水稻稻瘿蚊有较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鸟类剧毒,鸟类保护区禁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易经皮肤入人体,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穿防护服,戴橡胶手套、防毒口罩等;严禁吸烟和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带标签就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2、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