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菜青虫幼虫1-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每亩兑水量40-60公斤,喷雾时要均匀周到。高温及大风天或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含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2、本品对蜜蜂、家蚕、水生动物有毒,应避开花期用药,施药时应避开水源,以免污染水域或饲养蜂蚕场地,且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如药液溅到身体上要立即清洗,并更换衣物。
4、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
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晴,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就医。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就医后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潮垫,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