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亩兑水40-50千克喷雾于水稻全株。
2.施药时保持水层3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中等毒性有机磷农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等作用,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水稻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
脸。
3.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和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4.不可与碱性、强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使用后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等。中度中毒还出现轻度呼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大汗、流涎、腹泻等。重者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惊厥等。
急救措施:如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送医院就疹。按中毒轻重,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 嗪、利血平,误服 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必须密封存放于远离火气之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