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菜青虫3-4龄幼虫高峰期,按制剂量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的作用。是胆碱酯酶抑制剂,施药后易分解,残效短,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效果较好。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5天。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无力、呕吐、出汗等,呼吸困难、肌肉振颤、大汗、腹痛、腹泻等;重度中毒:晕迷、口吐白沫、呼吸麻痹、抽搐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