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1-2龄若虫盛期施药施药,亩兑水50-75千克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噻嗪酮和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异丙威混配而成。具有较强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施药。能有效防治水稻上的稻飞虱。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白菜、萝卜、薯类作物上,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使用时应先对水稀释后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
4. 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
急救:1.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
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解毒。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