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苗瘟,于秧苗3-4叶期施药;防治水稻叶瘟,于叶瘟初发期施药;防治水稻穗颈瘟,于水稻孕穗末 |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咪鲜胺和三环唑复配制成,是一种混合配制而成的高效杀菌剂。三 环唑是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环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输送到稻株各部。抑制孢子萌发和付着孢形成。咪鲜胺是咪唑类广谱性杀菌剂, 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特效。在两者复配的共同作用下,本品能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停止使用本剂。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池塘等水源。
3.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4.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戴口罩、防护罩、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和抽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拉开眼睑,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用肥皂、洗净;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3.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但必须在病人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诊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应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