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用本品兑水稀释喷雾。
2、大风天或预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复配而成,兼有胃毒、触杀及一定的熏蒸作用,适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 注意事项 | 1、推荐剂量下,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白萝卜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避免在开花季节,蜜蜂放养地使用,避免污染水源,避免污染桑树、蚕室;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现配现用,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本品对眼、鼻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
5、敌敌畏对高粱、月季花、玉米、豆类、瓜类幼苗、柳树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鼻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注意。如误服请按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解毒方法解毒。或如遇中毒,请携带此标签立即前往医院就诊,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