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秧田期撒施,每亩用药量3500-4000克。
2.本品对玉米、苹果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对 |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克百威和敌百虫加工而成,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制剂属中等毒,使用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储存运输及施药过程中必须按高毒农药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操作,严禁将本品制成悬浮液喷施。
4.不得与敌裨、灭草灵等除草剂混合使用,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本品须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重者应马上送医院治疗。触及眼睛须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触及皮肤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解毒。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71-86608088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