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与水稻飞虱初发期均匀喷雾处理。2. 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保水3-5天。3. 大风或下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其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有较好效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水稻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2.在水稻上使用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和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 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5. 如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等天晴后再补喷。
6.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不慎皮 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可用阿托品 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 吗啡。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 送医院诊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暗处。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 泄漏,禁止一切火源。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 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 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