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破口三天内喷雾防治。
2. 喷雾时将作物各部位均匀喷透。 |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的保护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各部位吸收,持效期长,用量低并且抗雨水冲刷。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 菌孢子的产生。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最多使用2次,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5天。
2、浸种或拌对芽苗有抑制,但不会影响后期生长。
3、防治穗茎瘟时,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
4、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5、对鱼有一定的鱼毒性,在池塘附近施药要注意安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对梨、黄瓜有药害.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
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