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应选择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 2.打药势要喷到飞虱集中为害的水稻茎 |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2、具有触杀作用,兼有一定内吸和熏蒸杀卵作用。 3、可用于水稻褐飞虱、灰飞虱和白背飞虱等害虫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每季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21天。 8.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敌稗。 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