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低毒杀虫剂,具有强触杀、胃毒作用,对农作物的害虫具有很好的防治效果。主要用于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2、本对黄瓜、菜豆、甜菜、玉米和高粱敏感,使用时应避免对上述作物的影响。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作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诊断为本品中毒的,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为易燃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