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 掌握在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用药,亩用制剂量20-30毫升兑水50千克,施药时应均匀周到。 2.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药效较迅速。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不可与碱性、强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使用后的空瓶用清水清洗三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脸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或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可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必须密封存放于远离火气之干燥冷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