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
红蜘蛛初发期,蚜虫、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2.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喷雾最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敌敌畏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一定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棉铃虫和棉红蜘蛛。 |
| 注意事项 | 1.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严禁施药区放牧,以免中毒。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或随意丢失,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中度会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等,严重会出现昏迷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镜,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 、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时保持干燥,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混放。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严禁烟火。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