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大豆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均匀喷雾处理。用水30-40千克/亩。
2、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豆田做土壤处理的一种选择性触杀芽期除草剂。通过杂草幼芽和茎叶吸收而起作用,在有光的条件下发挥良好的杀草活性。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大豆作物生长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1次。
2、本品对蜜蜂、鸟类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与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剂,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用活性炭,如果还没有腹泻,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若出现严重失水和电解质衰竭,要静脉注射葡萄糖,输入生理盐水、林格氏溶液或乳酸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等混合贮存。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应防曝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