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于茶尺蠖、潜叶蛾、红铃虫、棉铃虫、菜青虫、小菜蛾、烟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桃小食心虫卵孵盛期至低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用于防治棉花、苹果树、蔬菜等农作物的多种害虫。 |
| 注意事项 | 1、对苹果树每季最多使用3-4次,安全间隔期21天;对茶树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0天;对柑橘树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40天;对十字花科蔬菜每季最多使用3-4次,安全间隔期7天;对烟草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5天;对棉花每季最多使用2-3次,安全间隔期7天。
2、本药剂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
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皮肤感到刺痛,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等症状。
急救措施:1、不慎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2、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专人专库严格管理药剂,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