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蚜虫、红蜘蛛始盛期,棉铃虫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喷雾最好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敌敌畏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一定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棉铃虫和棉红蜘蛛。 |
| 注意事项 | 1.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严禁施药区放牧,以免中毒。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4.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或随意丢失,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中度会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等,严重会出现昏迷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运时保持干燥,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混放。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严禁烟火。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